北京国金恒星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派出以韩永红为组长,董光德为组员的审核组,依据GB/T19001—ISO9001:2000标准、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质量手册(B版1改)和程序文件、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换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
审核组通过对高管层、科技开发部、工程部等部门的审核,现场审核了武钢(集团)公司北湖排口废水闭环利用总承包工程项目以及公司设计资质所涉及的有关工程项目,共发现1项不符合,即2007年归档的“江阴兴澄特钢2×12MW余热饱和蒸汽发电工程”设计项目的归档资料中未能提供主厂房基础结构设计计算书。不符合QB/CCEPC 0204-2004《技术文件控制程序》之4.3条款,为一般不符合。同时也指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希望进一步的加以改进和完善。
审核组认为“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核范围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19001—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组织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纠正措施并经审核组验证确认后,审核组向北京国金恒星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推荐:监督审核范围内的质量管理体系,保持GB/T19001—ISO9001:2000标准的认证注册”。
北京国金恒星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3日签发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保持通知书”,证明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满足认证要求。特批准保持认证注册资格。
2008-03-06